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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23 / 02
转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二批“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来源:原创    浏览数:701

各会员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、《传统工艺保护条例》及《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》,大力弘扬工匠精神,推动中国工艺美术事业传承、创新、发展,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文件《关于开展第二批“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中轻联工艺〔202328号转发给你们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目的

活动旨在遴选德艺双馨、业绩卓越的省级工艺美术大师,依托其大师工作室创建传承创新基地,授予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牌匾。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为基地搭建交流平台,提供指导服务,推动基地提高传承创新质量和水平。通过创建活动,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传统手工艺传承与创新,促进工艺美术产业繁荣振兴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成立“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”评选领导小组,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有关领导同志组成。下设办公室、专家组、监督组。

三、申报范围和条件

“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”申报人员(下称申报者)必须是直接从事工艺美术作品设计和制作的省级工艺美术大师。申报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(一)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;

(二)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,遵纪守法,践行工匠精神;

(三)掌握工艺美术高超手工技艺,从事本行业20年以上;

(四)已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授牌创建工作室,且面积不小于50平米;

(五)带有不少于15个学生或徒弟;

(六)在中国传统手工技艺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;

(七)积极参加行业活动;

(八)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,为工艺美术技艺传承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。(同等条件下,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);

(九)申报者作品品质和技艺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.具有百年以上的传承历史;

2.技艺精湛,自成风格,勇于创新,具有一定的代表性;

3.以天然原材料为主,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,作品主要以手工制作;

4.作品与时俱进,意义突出,体现时代特点;

5.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。

四、推荐名额及申报程序

第二批“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”名额总数不超过50个。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推荐名额见附件。

具体申报程序如下:

(一)申报者须按要求申报,填写统一制定的《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申报表》,并将《申报表》及其他证明材料报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工艺美术协会;

(二)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按照推荐名额,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,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;

五、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

(一)申报者填写《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申报表》,一式两份,A4纸正反面打印;

(二)《申报表》中所涉及的个人学历、职称、业绩、荣誉称号、作品获奖、专利、论文专著、院校合作、参加活动等内容,需将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同上报;

(三)请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于320日前,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ougongyi@cnlic.org.cn,纸质版(一式两份)寄送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“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乙22号。《申报表》可登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官网(http://www.cnlic.org.cn)下载。
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  010-68396344

贾高峰010-68396342

  010-68396342

 

附件1:中国轻工业联合会《关于开展第二批“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”创建活动的通知》

附件2:工艺美术大师传承创新基地申报表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云南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2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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